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
2023-12-08 22:41 |
一、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塞尔维亚的中国公民; (二)男女双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包括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等; (三)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我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须提交的材料 (一)护照原件,护照资料页、备注页复印件(如护照已换发过、已延过期或有其他备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在塞有效居留复印件; (三)3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约5cm * 4cm); (四)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且离婚一方为中国公民,须提供我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五)丧偶的当事人须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结婚登记程序 (一) 下载“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业务。选择“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当事人双方共同到我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领事官员作监誓人并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见证人”一栏签名; (四)当事人双方共同到我馆领取结婚证并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 四、办证收费 (一)证件材料齐全,当日发证; (二)婚姻登记免费。 五、注意事项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