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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证办理须知
2023-12-08 22:01

【适用情形】

1、护照遗失、损毁、被盗抢而急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2、长居塞尔维亚拟回中国内地的港澳台居民(如无其他可赴中国内地的证件);

3、部分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

【申请材料】

1、通过“中国领事”APP填写信息并预约,流程请参考通知 http://rs.china-embassy.gov.cn/lsyw/lxzj/202305/t20230509_11074070.htm;如需紧急办理或无法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请提前通过我馆护照、旅行证办理专用邮箱(belgrade@csm.mfa.gov.cn)或拨打我馆领事证件电话(00381-11-3693163)提出申请。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两张纸质照片,一张电子照片(刻CD或发至邮箱),照片需符合“电子护照照片”要求,规格为:光面相纸,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具体要求详见:http://rs.china-embassy.gov.cn/lsyw/lxzj/200908/t20090803_3370462.htm。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遗失、被盗书面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如护照系被盗抢,建议提供警察局报案记录。

5、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注意事项】

1、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旅行证,只需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儿童到场并签署同意书。

2、申请人需本人向使领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3、使馆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申请人身份和原持证件情况,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

4、申请人也可自行与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以缩短办证时间。

4、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办理时间及费用】

1、申请人可在使馆领事部对外开放时间,根据网上预约日期前来办理,适用第一种情形的申请人可在对外开放时间。

2、申办旅行证费用:18美元/件(4个工作日)。自核实身份之日起申请加急、特急服务,需缴纳加急费25美元/件(2个工作日);特急费37美元/件(1个工作日),请到我馆指定银行网点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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