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北京时间2023年3月15日零时起,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馆对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重要通知
1、符合中塞两国免签协议要求人员,如确有赴华需求,可免签赴华。
2、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3、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工作、学习、团聚等)的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4、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5、恢复2020年3月28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签证入境功能。
6、中国口岸签证机关恢复审发符合法定事由的各类口岸签证。
7、恢复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
二、受理范围、适用情形及材料要求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核心材料(其他材料请参看我馆此前通知)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进行必要的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访问的外国人 | 中国境内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
S1字签证 (随居) | 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或Z字/M字/F/X1字签证)复印件。 ③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
S2字签证 (探亲) | 入境短期探亲的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S2字签证 (私人事务) | ①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 ②继承、诉讼、就医等事由需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如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
Q1字签证 (团聚) Q2字签证 (探亲)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W字签证 (外交、礼遇、公务等) | 从事外交、公务活动或符合礼遇签证办理条件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材料 |
X1字签证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①《外国留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或DQ表 ②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X2签证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D签证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
G签证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
J1字签证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J2签证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L签证 | 赴中国旅游人员 |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乘船行程单 |
三、除上述表格内要求核心材料外,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
(二)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5年内的旧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
(三)塞尔维亚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塞尔维亚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尺寸:48mm×33mm)
(五)使馆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四、申办流程
(一)登陆https://cova.mfa.gov.cn网站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二)完成在线填表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签字,在使馆领事部办公时间(每周一、三、四上午9:00-11:30)将护照及其他申签材料一并递交至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馆领侨处。
请在前往领侨处前对照材料,确保原件及复印件完整,基本材料缺失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Augusta Cesarca 2v Beograd,Konzulat ambasade Narodne Republike Kine u Republici Srbiji。
五、办理时限
一般需时4个工作日。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如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说明情况、申请加急办理和“绿色通道”服务,请发送邮件至belgrade@csm.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