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事项
1、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一览表。
符合中塞两国免签协议要求人员,如确有赴华需求,可免签赴华。
2、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3、持各类有效中国居留许可(工作、学习、团聚等)的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4、符合24小时过境免签条件人员,即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空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无需办理签证。
5、2024年12月17日,全面放宽优化过境免签政策,将过境免签外国人在境内停留时间由原72小时和144小时均延长为240小时(10天),同时新增21个口岸为过境免签人员入出境口岸,并进一步扩大停留活动区域。符合条件的俄罗斯、巴西、英国、美国、加拿大等54国人员,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从24个省(区、市)60个对外开放口岸中任一口岸免签来华,并在规定区域停留活动不超过240小时。
详细信息请查询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688948/content.html
二、签证受理范围、适用情形及材料要求
签证 种类 | 适用情形 | 核心材料 (其他材料请参看我馆此前通知) |
L | 旅游 |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
M | 商业贸易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
F | 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
Z | 工作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
X1 | 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确认表》(JW201或JW202表)复印件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2、进入中小学学习的外籍学生提交《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原件或复印件。 |
X2 | 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
Q2 | 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S1 | 赴中国长期探亲(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
S2 | 入境短期探亲的(不超过180日)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如系探亲,须提交: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R | 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D | 赴中国永久居留人员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
G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
J1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的签证通知函 |
J2 | 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 |
团体 L字 签证 | 团体旅游 | 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
三、除上述表格内要求核心材料外,申请人在线上完成填表的同时,需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一并在线上提交:
(一)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5年内的旧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
(二)塞尔维亚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塞尔维亚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尺寸:48mm×33mm)
(四)使馆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四、申办流程
(一)登陆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网站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在线审核通常需要1至2个工作日,申请人可能会被要求修改信息或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留意审核反馈。
(二)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无需预约,在使馆领事部办公时间(每周一、三、四上午9:00-11:30)将护照递交至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馆领侨处,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根据中国政府公告,2025年12月31日前(含),对所有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短期签证(停留180日以内)申请人免采指纹。
(三)申请受理后,凭取证单在Raiffeisen银行支付签证费,注意留存银行付款回执。
根据对等原则,个别第三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以使领馆解释为准。
(四)在取证日持取证单、银行付款回执到馆取证。如他人代取,请带齐上述材料。
地址:Augusta Cesarca 2v Beograd。
五、办理时限
一般需时4个工作日。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遇此类情况,请申请人耐心等候使领馆通知。
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与使馆联系说明,请发送邮件至belgrade@csm.mfa.gov.cn。


